PG(中国)电子-官方网站

个人担责还是公司“买单”?
欢迎进入PG电子官方网站!
新闻动态
助力企业提升管理效率,推动新经济的发展与就业
公司动态
个人担责还是公司“买单”?
发布时间:2025-09-30 20:35
  |  
阅读量:

  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穿梭在大街小巷的外卖骑手已成为城市生活的常见景观。电动车上外卖箱还在,但手机里已经没有待派送的订单,这一刻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究竟由个人承担还是公司“买单”?近期,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引起广泛关注。

  外卖骑手孙先生与某外包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公司为其投保了《骑手保障组合保险》。某日,孙先生在完成手头订单配送任务后,骑着电动车准备返回订单密集区候单。正当他由南向北骑行,准备超越同向骑行的张先生时,不慎与其车辆发生剐蹭,致使张先生倒地受伤。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孙先生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张先生被送往医院,经诊断为股骨粗隆间骨折。张先生委托相关机构进行伤残鉴定,鉴定结果为:伤情构成十级伤残,伤残赔偿指数为10%。张先生遂将孙先生及其外包公司、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等。

  经查,关于外包公司为孙先生投保的保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约定了理赔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此外,孙先生提供的订单统计显示其在当日9时18分、9时23分均有送达完成订单,9时52分孙先生在工作群留言称其发生交通事故。

  庭审中,孙先生认为,交通事故是发生在其完成上一单配送准备返回候单区的途中,属于工作期间,赔偿应先由保险公司承担,不足部分由劳务外包公司承担。外包PG电子模拟器 PG电子网站公司则辩称,孙先生仅在跑单期间与公司存在劳务关系,而案发时其并未接单,因此公司不予赔偿。即便事故发生在跑单期间,也应由保险公司和孙先生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孙先生系服务于外包公司的外卖骑手,外卖行业在工作时间、场所及内容与传统服务行业存在一定差异,配送服务系全方位、流程化工作模式,外卖骑手保持在线状态即处于工作待命状态,随时准备接受派单、提供服务,应认定时刻处于工作状态。

  事故发生前,孙先生有配送订单记录且与事故发生间隔较近,且在事发第一时间在工作群中报告。根据查明事实并考虑外卖行业特点,孙先生在完成上一单配送后,在返回潜在订单比较密集的候单区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具有较大可能性。事故发生时,骑手孙先生属于接单跑单期间,系履行外包公司的工作内容,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关责任。

  由于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对张先生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由劳务外包公司予以赔偿。最终,张先生与孙先生及其外包公司、保险公司达成调解,保险公司赔偿张先生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费用,外包公司赔偿张先生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等费用。

  与传统行业不同,外卖骑手的工作具有随机性强、自主性强、工作时间和地点灵活多变等特点,使得职务行为的认定变得复杂。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逐渐形成了相对统一的裁判标准:判断骑手的行为是否属于职务行为,不能仅凭是否正在完成某笔具体订单配送任务来决定。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纠纷案显示,莫某在外卖平台注册为骑手,两车发生碰撞,造成胡某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莫某负全部责任。

  法院认为,莫某为某科技公司提供配送服务,双方对于配送订单量及服务时间并无明确约定,事故发生当日莫某最后一次订单送达时间为12时6分58秒,与事故发生时间12时10分相近,且当时接单平台仍处于上线状态,依据生活经验,此时仍属于午间餐饮外卖点单的高峰时段,基于配送工作的灵活性、特殊性,考虑到骑手在送餐后需要时间返回交通工具处,亦需要时间等待新订单,其送餐后原地不动等待不符合常理,莫某处于外卖送餐状态的可能性较大,故莫某在配送完成后至接单期间亦应视为其劳务期间的延续,应视为执行工作任务期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故本案胡某损失应由某科技公司承担责任。

  小郑在配送公司担任外卖员,配送公司为小郑在乙保险公司处投保了雇主责任险。小郑称其赶回公司开会途中,与王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小郑负全部责任。王某所驾车辆的甲保险公司代位赔偿王某7000元车辆维修费用后,将小郑、外卖平台运营公司、配送公司和乙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共同给付保险金7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对于配送公司与小郑谁来承担赔偿责任,应当判断小郑是否是在执行工作任务中造成他人损失。

  事故当日,小郑并未处于配送状态,且并未登录软件,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小郑此次事故发生在雇佣活动中。小郑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因过错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系适格的赔偿义务主体。故支持小郑赔偿甲保险公司7000余元。现有证据无法证明本次事故发生在雇佣活动中,故对乙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法院亦不予支持。该案现已生效。

  在判断骑手的行为是否属于“职务行为”时,应考虑的核心因素为时空性和获益性。

  华商报《法治周刊》专家库成员、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舒介绍,时空性就是判断外卖骑手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和地点是不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时间通常是指外卖骑手在平台软件上登录并在接到订单完成配送任务的时间;工作地点通常是从商家去往买家的路上。但是,由于外卖行业的特殊性,从一单结束到另一单开始,骑手可能会有返回原商圈、去往新的经常收货地或其他工作地点的过程。这段时间和地点虽然没有显示具体的订单信息,并不意味着他没有处在工作状态。如果机械地以“派送中”为标准,则不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个核心因素为获利性。职务行为的后果之所以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是因为劳动者所从事的职务行为是为了履行用人单位赋予的职责,用人单位会从劳动者的工作中获益。平台与外卖骑手之间是灵活用工的劳务关系,在骑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时,依法应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骑手在事故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后可向其追偿。

  在很多案件中,订单派送完成后不代表一天的工作彻底结束,如果通过客观上的时间、空间、工作目的达成与否进行判断能够证明外卖骑手的工作仍在延续,比如还要为接到下一单做准备,还要赶赴下一个工作地点或其他使其继续接单的因PG电子模拟器 PG电子网站素,就应视为其一直处于工作状态。在此情形下,不能以是否在某个订单的派送途中为认定职务行为的唯一标准。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于震

  上学,对于小石头这家人来说,曾经是个遥不可及的梦想。小石头是一个脊髓性肌萎缩症患儿,确诊时被医生告知有可能活不到两岁,并且当时国内无药可治。不幸中的万幸是,在小石头寻医问药的这五年间,两次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让小石头跨过了生死的门槛,也让小石头开始了全新的生活。

  广西一工人掉入月饼机器内,几天后才被发现,做出的月饼已卖出?当地回应:事故发生时未生产

  9月28日晚,网上流传一则“广西合浦一月饼厂内工人掉进机器,几天后才被发现”的流言。据网传流言照片中显示“(掉进)搅拌机里好像,反正做出来的月饼被卖出去了”“如果买月饼的话,不要买合浦的”等惊悚的表述。

  在扶沟崔桥古城村,古河道遗址附近,发现一个巨大的深坑,坑底地面有零散的古代陶片。#深坑 #发现 #扶沟#遗址#探奇

  四川乐山城管执法时掀水果摊打人?官方回应:店主抓伤执法人员,掀摊混淆视听 云辟谣

  9月28日下午,多个四川乐山市中区城管执法人员,在演武街执法的视频在网络上传播,引发关注。视频显示,当天下午,多位执法人员整治一家水果店占道经营时遇到阻碍,多人与执法人员发生肢体接触,一男子将水果摊掀翻在地。

  蔡磊称已五体瘫软无法言语,对外科研资助超5000万:奇迹已经发生,不会屈辱等死

  近日,渐冻症患者、京东前副总裁蔡磊妻子段睿透露其近况,称蔡磊已经完全没有语言能力了,胳膊、脚、脖子都无法活动,目前仅能吃一点流食。

  2025年9月29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陈晏受贿、滥用职权案,对被告人陈晏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

  受冷空气影响,新的一周杭州终于降温了!接下来的天气,反转再反转冷空气突袭,杭州“降温+降雨”明天浙江局地大暴雨,10级雷雨大风据杭州气象台最新消息,一股来自黄海、东北的冷空气今天影响到了华东和华中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