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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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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10-23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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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及措施,经批 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2.拟定全县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创业扶持和就业援助制度,建立和完善职业资格制度以及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指导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大中专、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3.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4.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国家、自治区政策,组织实施城乡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和补充保险,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基金统筹办法,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办法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工作,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 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自治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 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 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 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 理;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人才工作总体目标,参与人才管理。 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综合管理全县职称工作。负责全县 人事考试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 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 权益。

  9.统筹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 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执行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 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 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0.负责综合管理政府奖励,根据有关批准指导监督管理全县 相关表彰奖励活动。按规定负责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荣誉和评比达 标表彰奖励的推荐工作。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部门(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2024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和下属2个事业单位的二层机构,分别是那坡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那坡县劳动保障维权中心)、那坡县事业单位招聘中心。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面设置:1.办公室: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股。

  2024年度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决算报表由1个单位构成。包括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和下属2个事业单位的二层机构,分别是那坡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那坡县劳动保障维权中心)、那坡县事业单位招聘中心。由于那坡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事业单位招聘中心不单独核算,故不单独编报。

  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编制包括本级和下属2个事业单位的二层机构,分别是那坡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那坡县劳动保障维权中心)、事业单位招聘中心。

  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员编制23人;实有人员15人;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人;那坡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7;事业单位招聘中心2人;退休人员15人。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367.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67.29万元,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210.6万元,下降36.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7.28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210.76万元,下降36.46%,主要原因是2024年开展项目减少,支出大幅度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3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3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4.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利息收入。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0.49万元,下降96.08%,主要原因是单位账户资金减少,利息收入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8.上年结转和结余0.6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156.24万元,下降99.59%,主要原因是2023年开展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已将上年结转的就业补助资金专户资金按要求支付,故本年结转结余减少。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367.9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67.28万元,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367.48万元,下降49.9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41.47万元,主要用于:(1). 保障本部门日常运转所需经费,其中包括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和其他费用;(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失业保险单位缴纳部份。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337.96万元,下降49.74%,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开展的专项工作减少(如脱贫劳动力“点对点”送工服务费、疫情防控经费等),支出减少;二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相关支出,三是因地方财政困难,导致国库库款不足部分资金未结算。

  2.卫生健康支出(类)25.81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在职人员基本医疗补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缴纳。较2023年决算增长1.8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且医疗保险基数的调整导致支出增加。

  3.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与202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4.年末结转和结余0.6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0.01万元,增长1.53%,主要原因是账户利息收入累计结转结余增加。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7.28万元,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210.76万元,下降36.46%。其中:基本支出293.76万元,项目支出73.51万元。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62.01万元,支出决算为367.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13.68万元,支出决算为178.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44%,决算数低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年内人员减少,工资、绩效支出减少;2.因地方财政困难,导致国库库款不足部分资金未支。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日常运转所需经费,其中包括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人员经PG电子 PG平台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和其他费用。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92万元,支出决算为18.97万元,决算数高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发上一年度基础性绩效工资增量和奖励。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6.74万元,支出决算为71.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7%。决算数高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发放三支一扶人员的上一年绩效奖励。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3.98万元,支出决算为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51%。决算数低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财政国库资金紧张,2024年7-12月份的行政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未结算。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9.28万元,支出决算为3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17%。决算数低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养老基数调整导致。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年金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64万元,支出决算为28.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6.72%。决算数高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和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纪实和贴息纪实缴费。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08万元,支出决算为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决算数高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发放了公益性2023年的绩效奖励。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8万元,支出决算为0.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06%,决算数低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社保基数调整。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工伤和失业保险费单位部分。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3.36万元,支出决算为15.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17%。决算数高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基数调整导致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6.72万元,支出决算为7.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2%。决算数高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社保基数调整导致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32万元,支出决算为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0.54%。决算数高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高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上调,导致医疗费支出增加。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3.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7.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6.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税金及附加费用。

  (一)工资福利支出276.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36%。决算数高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纪实和贴息纪实缴费。主要用于所有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47万元,支出决算为6.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3%。决算数低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地方财政困难,导致国库库款不足部分资金未支。主要用于部门正常运行所需的办公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等。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与去年相比无变化,与预算相比无变化。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与去年相比无变化,与预算相比无变化。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3.75%,比上年增加5.7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82万元。决算数高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支付以前年度的公务接待费;2.开展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面试工作面试外县考官工作用餐。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8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 0.00万元,与预算持平。与2023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 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 算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预算持平。与2023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购置了0辆公 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预算持平。与2023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2024年,本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 行费支出0.00万元,平均每辆0.0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数1.6万元,决算数为5.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3.75%,比上年增加5.73万元,原因是1.支付以前年度的公务接待费;2.开展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面试工作面试外县考官工作用餐。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人次514次。

  (一)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47万元,支出决算数未6.0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0.44万元,降低83.46%,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83元,降低12.1%。主要原因是:财政国库资金紧张,部分资金未能结算。主要用于为维持部门正常运行的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362.006万元,调整后的预算数为614.28万元,全年执行数367.2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59.79%。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基本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和各类效益指标。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20个,其中有11个项目有实际支出,项目支出总额73.51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1个,本级项目支出73.51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8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58.7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PG电子 PG平台例72.73%,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79.88%;3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14.79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27.27%,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20.12%;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项目预算编制数与实际支出项目成本有的存在差异。二是因财政国库困难,全年执行数未能达到年初预算数,造成了自评指标出现偏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二是加强项目开展的跟踪落实。督促业务股室加快工作进度,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三是在保质保效的基础上提高预算执行率,避免当年预算资金存在较大结余的情况,提高财政资金的高效利用。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5.91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17.72万元,完成预算的59.0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据各机关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以及事业编人员队伍的结构需要,完成了年初计划的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人数50人,实际完成了52人;二是事业单位人员录用率达到98%,完善我县人事人才管理,强化干部队伍人才建设。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精准,与执行数存在偏差,主要原因是客观原因预算编制不够精准,年内因工作计划变化而导致目标值与实际执行差异;二是因客观原因指标完成进度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预算编制管理,同时定期跟踪指标完成进度,提高资金支出进度。

  组织对“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经费”等11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其中8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58.72万元。3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二等,涉及资金14.7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基本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和各类效益指标。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