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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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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5-10-29 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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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贯彻实施就业援助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执行养老保险全省统筹办法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方案;会同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牵头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

  (5)负责就业、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监督检查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贯彻执行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

  (9)组织实施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部门做好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牵头组织实施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落实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要求,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股(评比达标表彰办公室)、养老保险与工伤保险股、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股、双柏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信访调解与劳动关系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纳入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4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末其他人员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年末遗属4人。

  一、坚持稳中求进,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双柏县按照“稳总量、调结构、励返乡、创品牌、促增收”的工作思路,坚持“转出去”与“引回来”并重,坚持“强技能”与“调结构”并举,坚持“稳总量”与“提质量”并行,落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攻坚行动 “十个一” 工作措施,持续实施“技能强县”三年行动,围绕四大重点产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扎实开展幸福里社区建设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专项行动,构建“1+8+N”就业服务网络,健全多元化专业化基层就业服务体系。截至2024年底,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550人,失业人员就业23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56人,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135个,乡村公益性岗位1747个,全县20个青年见习基地吸纳见习63人,发放青年见习补贴13.35万元,累计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52万人;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2223人次、创业培训21期613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79户4242万元,城镇登记失业率3.72%,全县就业工作局势总体稳定,基本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二、持续推进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推进社保服务“康乃馨”常态化机制化,落实“社保服务进家门、落实保障到个人”服务理念,开展双柏县扩面增效“八条措施”、百日攻坚“六个一”参保扩面行动、社保服务进万家和人社政策法规“五进”等活动。全县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2万人1.75万人和0.68万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5%,社会保险执行率达100.84%;确保及时准确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累计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37.84万人次32006.03万元,养老金支付率及社会化发放率均达到100%;推进社保综合柜员制改革、高效办成“退休一件事”和“社保卡居民服务一件事”,实现社邮、社银合作新模式,不断提升社保服务水平。

  三、坚持服务大局,积极促进人才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切实把“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落实到工作中、体现到行动上,严格按照全县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刚性要求,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多渠道补充事业单位各类人才,缓解基层人才匮乏的矛盾。2024年补充13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筹推进“两支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岗位晋升机制持续优化,做好人员调配、考核激励等工作,年内申报州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3名,新申报专家基层工作站2个,择优推荐云南省首席技师1名,楚雄州彝乡名匠2名,推荐楚雄州百名中医(民族医)制药加工技师2名。截至目前,全县共有事业人员272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179人、管理人员353人、工勤人员195人;技能人才836人,其中高级工以上561人。

  四、坚持依法治理,着力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牢牢把握劳动关系建设规律,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坚持“快立、快查、快办、快结”原则,抓好欠薪治理出成效,共办结拖欠农民工工资线索(问题)466件,为3220人追回工资9127.59万元;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席会议制度,年内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9件,调解成功19件,调解成功率100%;仲裁结案19件,仲裁结案率100%;加大劳动合同制度推广实施力度,目前全县共有457户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4280人。压实属地政府责任、部门监管责任、部门联动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治欠保支工作考核,实施安薪、稳薪行动等,严守“三个不发生”底线。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31928693.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927886.15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807.11元,占总收入的0.00%。

  (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278181.65元,下降11.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197671.16元,下降6.4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2080510.49元,下降99.9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单位人员正常退休2人、提前退休1人、调出3人、调入1人、人员经费减少,社保缴费减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二是农林水支出减少,就业补助支出相应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减少;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3年收入481328.00元,2024年收入0元,比上年减少481328.00元,减少100.00%,减少的原因是2024年未收到下达资金,收入相应减少;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2023年收入0.00元,2024年收入55600.00元,比上年增加55600.00元,增加100.00%,增加的原因是2024年收到下达资金55600.00元,收入相应增加;4.其他收入2023年收入2081317.6元,2024年收入807.11元,比上年减少2080510.49元,减少99.96%,减少的原因是双柏县国家税务总局返还个人所得税手续费807.11元,收入相应减少。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31953504.78元。其中:基本支出8792021.32元,占总支出的27.52%;项目支出23161483.46元,占总支出的72.4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919834.04元,下降13.3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21713.73元,下降7.59%,减少的主PG电子游戏 PG电子官网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单位人员正常退休2人、提前退休1人、调出3人、调入1人、人员经费减少,社保缴费减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4198120.31元,下降15.3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2024年农林水项目支出相应减少,就业补助支出增加不大,导致项目支出减少;2.项目支出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2023年支出864253.08元,2024年支出0元,比上年减少864253.08元,减少100.00%,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4年基本建设支出相应减少,以至于2024年基本建设类项目相应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00%。

  2024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92021.3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294190.42元,占基本支出的94.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7830.90元,占基本支出的5.66%。

  与上年相比: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人员正常退休2人、提前退休1人、调出3人、调入1人、人员经费减少,社保缴费减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工资及社保缴费基数减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行政人员正常退休2人、工资及社保缴费基数减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有所宽松2023年所有年初预算的公用经费全部增加接待费25,600.00元提倡无纸化办公减少办公耗材,办公费等相关费用比上年减少。

  2024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161483.46元。与上年27359603.77元相比,减少4198120.31元,下降15.34%。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84000.00元。与上年98265.26元相比,增加185734.74元,增加189.01%。

  与上年相比: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1.农林水支出大幅度减少,2.就业补助支出相应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企业关闭破产补助、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促进创业补贴、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类为:商品和服务支出3155617.32元,其中办公费23027.32元,委托业务费313259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766266.14元;其中生活补助15956090.00元,奖励金支出900225.6元,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1909950.54元。资本性支出284000.00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支出284000.00元。对企业补助955600.00元,其中费用补贴55600元、利息补贴900000.00元。合计项目支出23161483.46元。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872286.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5%。与上年相比减少3645471.59元,下降10.26%,完成年初预算的165.43%。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PG电子 PG平台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508490.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0%,完成年初预算的80.48%。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5569.2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6985.21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936.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3355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60200.00元,其中委托业务费602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95300.00元,其中生活补助2395300.00元;对企业补助支出900000.00元,其中利息贴息90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7837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1%,完成年初预算的90.69%。主要用于:全部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600.00元,决算为55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3.9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600.00元,决算为256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6.0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6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600.00元,支出决算为55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600.00元,决算为25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用于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各项职能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用于上级单位调研、指导督查工作以及有关单位业务活动和业务联系对接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6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用于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各项职能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用于上级单位调研、指导督查工作以及有关单位业务活动和业务联系对接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个数及人次。

  2.购置车辆0辆,未购置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各项职能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调研、指导督查工作以及有关单位业务活动和业务联系对接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7830.90元,比上年减少42613.60元,下降7.88%,2024年预算“三公”经费,根据文件要求,“三公”经费逐年递减,2024年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要求执行,“三公”经费按照年初预算数支出。下一步工作中我单位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尽量控制接待次数和标准。

  截至2024年末,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0479753.19元,其中,流动资产2485229.51元,固定资产7967058.6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7465.00元(净值),其他资产194354.92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296393.13元,增加229.20%,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091251.4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402837.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52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524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524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52400.00元。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部门预算:指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二)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三)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四)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科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八)行政运行:指用于单位保运转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附件: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决算报表部分,国有资产使用情况部分,绩效自评部分)

  附件【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决算报表部分,国有资产使用情况部分,绩效自评部分)2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