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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文昌通报砖厂务工人员相关调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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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文昌通报砖厂务工人员相关调查情况
发布时间:2026-03-16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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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文昌3月15日消息(记者 付美斌)3月15日,针对网友反映的“海南省文昌市蓬莱镇龙头坡砖厂有1名身份不明残障人员务工”相关情况,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报,公布调查核实结果及处置措施,明确该务工人员为非残障人员,未发现被强迫劳动或虐待情况,相关违法用工问题已责令整改。

  通报显示,2026年3月14日12时许,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网友发布的相关PG电子模拟器 PG电子网站视频后,第一时间牵头组织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残联、蓬莱镇政府成立联合调查工作组,赶赴该砖厂开展核实处置。

  经调查确认,视频中涉及的男子为蔡某省,男,45岁,广西马山县人,因当地政策原因户籍已注销。此前,蔡某省长期四处打零工,居无定所,自2024年12月起在蓬莱镇龙头坡砖厂务工至今。据蔡某省自述,其在砖厂主要负责卫生保洁、渣土清理等零散工作,空闲时会主动协助其他工友,工资按日结算,标准为150元/天,平均月收入2150元,平时由砖厂工头负责照顾他日常生活,包吃包住。

  关于用工规范问题,调查发现,蓬莱镇龙头坡砖厂(企业名称为文昌东方安达建材有限公司)自2024年12月起与蔡某省存在实际用工关系,但未依法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对此,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现场责令砖厂立即整改,严格依法规范用工行为。

  针对工资支付问题,通报明确,因蔡某省无身份证明无法开设银行账户,便委托砖厂工头李某某代为保管工资,双方以记账方式登记收支,蔡某省需用钱时可向李某某申请现金并登记(月支出生活费在200元至700元不等)。经核查记账单,截至3月14日,蔡某省还剩余23500元工资由李某某继续保管。目前,文昌市公安局已为蔡某省办理临时身份证明,人社部门已协助其开设银行账户,并跟踪督促砖厂于3月16日完成全部剩余工资的清偿支付,确保蔡某省的劳动报酬足额到位。

  关于该男子是否为残障人员,通报介绍,3月14日下午,文昌市残联将蔡某省个人信息录入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未查询到其残疾登记记录;现场交谈中,蔡某省表达清晰、行为正常、四肢健全,仅性格内向、不善与人交流。3月15日下午,经本人同意,蓬莱镇政府派员陪同蔡某省前往文昌市人民医院进行全面体检,结果显示其神志清楚、认知功能正常、语言表达清晰,体表无外伤,身体机能稳定,各项生理指标均正常,本人亦明确表示自身无残障状况。综合以上情况,初步判断蔡某省为非残障人员。

  针对蔡某省是否存在被强迫劳动或工作期间遭受虐待的问题,蓬莱镇政府现场调取砖厂3月8日至3月14日监控录像(由于该砖厂监控硬盘容量较小,其录像循环功能仅支持保存七天内视频)。经核查,该砖PG电子模拟器 PG电子网站厂共有20路监控,蔡某省活动范围集中在3路监控覆盖区域,工作区域固定,未发现其参与高危作业、繁重体力劳动等情况,未发现被强迫劳动、霸凌侮辱等情形。同时,经走访砖厂工友喻某某和周边宿舍多个工友,均表示未发现蔡某省被砖厂务工人员辱骂、打压等行为。蔡某省本人表示自愿且喜欢在砖厂工作生活,砖厂未存在强制劳动的行为。

  通报还称,经文昌市公安局积极联系,蔡某省胞兄蔡某亮已于3月15日下午抵达蓬莱派出所与弟弟团聚,并表示将择日一同返回广西马山县。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向二人详细告知调查情况及处置措施,两人均表示无异议,并表达了感谢。

  针对砖厂违法用工的问题,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将举一反三,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企业用工全面检查,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