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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江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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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江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11-06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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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为网格化管理的指挥、调度、督办等工作提供保障。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85.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5.4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6.27万元,增长118.16%,主要原因为单独核算人员工资收入。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43万元,为南宁市江南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6.27万元,下降118.16%。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85.4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5.4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6.27万元,增长118.16%,主要原因为单独核算人员工资支出。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6.8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41万元,增长47.25%,主要原因为支付上年社会保障缴费欠款。

  2.卫生健康支出(类)7.2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障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25万元,增长44.64%,主要原因为支付上年人员医疗保障欠款。

  3.住房保障支出(类)6.8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48万元,增长27.62%,主要原因为支付上年住房公积金欠款。

  南宁市江南区江南街道网格化管理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4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6.27万元,增长118.16%。其中:基本支出85.4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江南街道网格化管理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9.11万元,支出决算为85.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53%。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7.48万元,支出决算为16.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5%。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级)年初预算为2.30万元,支出决算为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级)年初预算为7.59万元,支出决算为7.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8%。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级)年初预算3.79万元,支出决算为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8%。

  5.事业单位医疗(项级)年初预算6.77万元,支出决算7.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8%。

  6.住房公积金(项级)年初预算5.78万元,支出决算为6.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34%。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4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83.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46%,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南宁市江南区江南街道网格化管理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江南街道网格化管理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江南街道网格化管理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江南街道网格化管理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59.11万元,执行数0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二等。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单位能按照年初绩效目标开展相关工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0个,项目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本级项目0个,本级项目支出0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0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0万元;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指标目标值设置不合理,不能及时更新绩效目标。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PG电子 PG平台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南宁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